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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科專科醫生陳凱怡
 


陳凱怡醫生執業資料

醫保改革 採套餐式收費
今年是中國醫改深化落實之年,醫院、醫藥、醫保「三醫聯動」中,醫院及醫藥大招頻出,醫保似乎受冷落。中央當然明白,醫改要成功,付費方式須同時改革。月初,國家衛生部門正式啟動依據病種或診斷方式而分組(Diagnosis Related Groups,DRG)的付費改革試點。

DRG是七十年代由美國耶魯大學兩名教授共同研發。原為根據病人類別、診斷、接受的醫療服務、可能併發症等因素的分類系統,以更準確分析醫院成本及成效。其後,美國用作聯邦醫療保險的付費方式。

DRG付費是根據疾病嚴重程度、治療複雜程度、資源消耗程度,分成不同疾病組別,並以此為單位,制訂醫藥費用標準。DRG是目前公認較先進的醫療付費模式,通過制訂診斷分類的定額支付標準,達到利用醫院資源標準化。現時逾四十個國家在醫保方面採用DRG。

中國採用DRG的目的,是鼓勵醫院和醫生控制成本,扭轉過去小病大治、過度醫療的局面,病人可「少吃不該吃的藥、少做不該做的檢查」。做好頂層設計和操作細節,醫療費用的增幅便可控,締造醫保、醫院、醫生和病人四方共贏。

今次三個試點城市為廣東深圳、福建三明和新疆克拉瑪依的三十七間醫院。中央希望明年底有初步評估。若順利進行,二○一九年可擴至五十個城市,翌年增至一百個城市。

官員曾表示,臨牀資料尤其是病案首頁的規範化,是推進DRG方式的最大技術障礙。不同地區甚至同一地區的同等級醫院之間,疾病診斷名稱、手術操作都有很大差異,因此試點工作是要實現病例資料統一,從醫院做起,逐步推到城市,再到全省,形成統一標準。當然這個過程是需要持續改進的。

其實,香港近年推動的自願醫保計劃,最大爭議正是應否按DRG制訂套餐式收費。港府委託的顧問報告指,由於數據不足,短期推行套餐式收費有難度,所以決定暫不採用。不過,今次中國的試點推行是以自主設計的C-DRG模式,通過試點以標準方式收集數據,只要持之以恆,相信中國以DRG改革醫保有望成功。
資料來源: 頭條日報 12-06-2017

以上資料不是醫療意見,只供參考 / 資料來源 : Michelle


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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